历年真题:司法考试题行政法考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6)

历年真题:司法考试题行政法考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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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区动植物检验局未按照法定标准收取许可费用,应当对其直接责任人以行政处分

  B.医生李某死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医师资格

  C.某省公安厅对某高校教师出国护照的审批不适用行政许可法

  D.某企业通过贿赂手段取得的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被撤销后,在一年之内不得再申请该项许可

  答案:AB

  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5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选项A正确;根据该法第70条第2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选项B正确。高校属于事业单位,直接管理它的是教育行政部门,并非公安机关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因此选项C不属于《行政许可法》第3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选项C的情形仍应当适用行政许可法,选项C错误。在选项D,该企业已经通过贿赂手段取得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而该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9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选项D错误。

  87.甲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2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3年1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

  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

  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D.因甲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只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答案:BCD

  解析:甲县政府强行拆除乙厂房屋,乙厂是甲县政府强行拆除行为的相对人,当然具有原告资格。一般地,经企业法人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其企业法人资格终止。因此,乙厂在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之前起诉是具有原告资格的。至于起诉后其终止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1款第3项、第2款和第52条第2款的规定处理。总之,选项A正确,不应选。严格说,2003年1月乙厂提起的诉讼应当是行政赔偿诉讼。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据此,选项B不正确,应选。乙厂的请求包括两项:一是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二是要求赔偿物品损失。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所以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依法不会得到支持;但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是强制拆除违反法定程序造成的,依法可以得到支持。据此,选项C、D错误,应选。

  88.某公司准备在某市郊区建一座化工厂,向某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和建设局等职能部门申请有关证照。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公司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B.某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上述四个职能部门联合为某公司办理手续

  C.拟建化工厂附近居民对核发该项目许可证照享有听证权利

  D.如果某公司的申请符合条件,某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在4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结全部证照

  答案:AC

  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1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选项A正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6条第2款,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市政府“可以”组织上述四个职能部门联合办理,也可以确定一个部门统一办理,还可以组织上述四个职能部门集中办理。选项B中的“应当”二字错误。建设化工厂直接涉及附近居民的重大利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选顶C正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第2款,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题干中并末明确采取上述方式办理,而且第42条第2款规定的45日可以延长15日。据此,选项D错误。

  89.对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先予执行?

  A.10岁孤儿王某起诉要求乡人民政府顿发孤儿生活供养证的

  B.伤残军人罗某起诉要求县民政局发放抚恤金的

  C.张某被工商执法人员殴打致残起诉要求赔偿的

  D.王某因公致残起诉要求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支付保险金的

  答案:B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8条第2款,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据此,选项BD正确。

  90.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A.县公安局法制科科员李某因2002年和2004年年度考核不称职被辞退

  B.小王2004年7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市法制办工作,因表现突出于2005年1月转正

  C.办事员张某辞职离开县政府,单位要求他在离职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D.县财政局办事员田某对单位的开除决定不服向县人事局申诉,在申诉期间财政局应当保留田某的工作

  答案:ABD

  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83条第1项,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选项A中李某考核不称职并非“连续两年”,据此选项A错误,应选。根据《公务员法》第32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即“转正”必须经过一年,选项B仅为半年,应选。选项C符合《公务员法》第86条规定,不选。根据《公务员法》第91条第2款,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据此,选项D错误,应选。

  (2004年)

  72.位于大王乡的多金属硫铁矿区是国家出资勘察形成的大型硫铁矿基地。2003年5月,百乐公司向法定发证机关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该矿区采矿许可证。 2003年11月1日,某市国土资源局以解决遗留问题为由向另一家企业强力公司颁发了该矿区的采矿许可证。2004年1月,省国土资源厅答复百乐公司,该矿区已设置矿权,不受理你公司的申请。关于百乐公司的救济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B.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D.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BD

  解析:依《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第(八)类行政案件包括行政裁决案件。《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规定拒发采矿许可证必须先行复议,所以B和D为本题正确选项。

  73.2002年4月2日,某银行与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定银行贷款给公司,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2002年6月1日,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土地管理局签发的抵押证书。后因公司未依约还款,某银行提起诉讼。2003年2月4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土地管理局在办理抵押证书时某公司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该项抵押无效,判定银行无权主张土地使用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管理局应对银行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法院的民事判决可以作为确认抵押登记行为无效的依据

  C.银行须在2005年2月4日之前行使赔偿请求权

  D.银行在向土地管理局请求赔偿之前,应当先确认抵押登记行为违法

  答案:AD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7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人民法院的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和确认判决都是确认加害行为违法性的根据。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为2年,从侵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银行要求土地管理局承担责任前,应首先确认抵押登记行为违法,并符合行政赔偿时效的规定。该案中,民事判决所确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作为判定行政机关某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依据,除非银行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74.关于国家行政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

  B.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是主管台湾事务的办事机构

  C.财政部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由财政部审核,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D.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答案:ACD

  解析:A不正确,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C不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或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D不正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75.关于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均应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进行评价

  B.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依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

  C.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组织应当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D.行政机关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

  答案:ACD www.45sw.com

  解析: A错,《行政许可法》第20条,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认为通过本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应当对设定该行政许可的规定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和实施机关就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行政处罚法没有相关规定。B对,《行政许可法》第23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行政处罚法》第17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C错,《行政许可法》第24条,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法》第18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D错,《行政许可法》第48条,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法》第43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行政处罚法》第38条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76.商务部根据中国四家公司的申请并经调查公布了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认定从A国进口苯酚存在倾销,有关公司倾销幅度为6%-144%,决定自2004年2月1日起,对A国甲公司征收6%、乙公司征收144%的反倾销税,期限均为5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以对商务部关于倾销幅度的终裁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B.乙公司可以对商务部征收144%的反倾销税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C.法院应当参照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D.法院可以参照有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规定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

  答案:ABD

  解析:A对B对,根据《行政诉讼法》和2003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对下列反倾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有关倾销及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的终裁决定;有关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以及追溯征收、退税、对新出口经营者征税的决定;C错D对,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有关反倾销的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被诉反倾销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

  77.某区12户居民以某区规划局批准太平居委会搭建的自行车棚影响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规划局的批准决定。法院经审查,认定经规划局批准搭建的车棚不影响居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且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原告应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太平居委会为本案的第三人

  C.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D.法院应判决维持某区规划局的批准决定

  答案:BD

  解析:A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3款规定,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应当推选一至五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B 对,《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C错,人民法院作出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证据确凿;②适用法律、法规正确;③符合法定程序。D对,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指经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不能成立,但又不适宜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其他类型判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直接作出否定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判决形式。

  78.某市技术监督局根据举报,对力青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伪劣产品,立即查封了厂房和设备,事后作出了没收全部伪劣产品并处罚款的决定。力青公司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逾期拒绝履行处罚决定。对于力青公司拒绝履行处罚决定的行为,技术监督局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将查封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C.通知银行将力青公司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D.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答案:AD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①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②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③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正确答案是A和D.

  79.2002年7月3日,张某驾驶车辆携带所承包金矿自产30公斤黄金前往甲市销售,途中被甲市公安局截获。公安局以张某违反《金银管理条例》,涉嫌经营国家限制买卖物品为由,对张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扣押了涉案黄金。随后检察院批准对张某逮捕。2003年2月,国务院发布决定,取消了涉及黄金生产销售的许可证,检察院遂以认定犯罪的法律、法规已经发生变化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并未返还扣押的黄金。张某不服,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检察院应当责令公安局返还扣押的黄金

  B.公安局与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C.对张某被羁押期间的损失,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对张某被扣押的黄金,应当返还

  答案:ABC

  解析: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需要对侦查中扣押的财物解除扣押的,应当书面通知作出扣押决定的机关或者执行扣押决定的机关解除扣押。据此,D的说法正确。根据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以检察院只能书面通知并监督公安机关返还扣押的黄金,因此A项说法是不正确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9条第1、2、3款的规定,行使国家侦查、检查、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也就是说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的表述是针对行政赔偿案件。而本案不是行政赔偿案件,是刑事赔偿案件。因此B的说法不正确。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据此,对于侵犯张某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因此C的说法错误。

  80.1983年3月2日,13岁的张某被公安局传唤,当晚被放回。此后张某报名参军,参加招工、招干都因政审不合格而被拒绝。后了解到,当年县公安局在传唤后,因工作失误错误地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进行监控达17年。张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对于张某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将张某列为监控对象的行为,是一种不影响其权利义务的非强制行为

  B.对于张某在参军、招工、招干中遭受的损失,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予赔偿

  C.对于张某提出的精神损失,公安局不承担金钱赔偿责任

  D.对于张某为撤销错误监控打官司支付的2000元交通费损失,国家应予赔偿

  答案:BCD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①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②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③、④项的规定赔偿;③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④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⑤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⑥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⑦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2003年)

  69.某区公安分局因追赃将甲厂的机器设备连同其产品、工具等物品一并扣押,经评估价值10万元。甲厂雇人看管扣押的设备等物品,共花费900元。后市公安局通过复议决定撤销区公安分局的扣押决定,区公安分局将全部扣押物品退还甲厂。甲厂将所退物品运回厂内安装,自付运输、装卸费800元。甲厂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损失应予赔偿?

  A.5000元的购买设备贷款利息

  B.设备被扣押期间2万元的企业利润损失

  C.800元的运输、装卸费

  D.900元的看管费

  答案:CD

  解析:依《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财产损失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①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②财产权其他损害赔偿。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故选C、D项。

  70.我国《种子法》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某省人民政府在其制定的《某省种子法实施办法》中规定,违法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可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实施办法》超越了《种子法》的规定,无效

  B.《实施办法》没有超越《种子法》的规定,有效

  C.国务院若认为《实施办法》超越了《种子法》的规定,有权予以撤销

  D.受处罚人不服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可以对《实施办法》一并请求审查

  答案:AC

  解析:地方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依《立法法》第87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①超越权限的;②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依《立法法》第88 条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另依《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①国务院部门的规定;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③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故选A、C项。

  71.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A.警察王某之子玩弄王某手枪走火,致人伤残的

  B.章某因盗窃被判刑后,为达到保外就医目的而自伤的

  C.民事诉讼中,申请人提供担保后,法院未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致使判决无法执行,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

  D.警察接到报警后,拒不出警造成财物被抢劫的

  答案:CD

  解析:依《国家赔偿法》第5条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予赔偿,故不选A.依《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国家不予赔偿,故不选B.《国家赔偿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本法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故选C.依《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D情形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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